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新学期研究生培养有关工作,保证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及培养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安排,2月26日(星期一)开始计算第一周,合计20周。课程教学:1~18周,课程考试:19~20周。

二、教学准备工作

(一)课表查询与发放

1.本学期课程表已在学校主页及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请各培养单位自行查询、发放(打印)给任课教师及班级学生。

2.各培养单位务必于开学两周内提交电子版课程教学大纲(邮箱:gsypyk@gpnu.edu.cn)。

3.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课教师上课必须按照课表安排的教室和时间进行授课,且不得擅自调、停(补)课。因特殊原因需调、停(补)课,须经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于开学第二周开始(原则上第一周不调课)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里申请调课。

(二)成绩登录与试卷归档

1.学院应督促研究生任课教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无法在规定时间报送成绩的任课教师,须事先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培养办)并经学院分管研究生院副院长、学院负责人和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延迟录入成绩。

2.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做好上学期期末各类课程考核材料归档工作。主要包括成绩表(教务系统导出)、试卷命题审批表、试卷(A、B空白卷各一套)、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A、B卷各一套)、考试(考查)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勤表、学生考试答卷(或论文)(按学号排序)等(具体详见研究生院官网)。

三、开展教学检查

开学初将开展校院两级联合教学检查,以各培养单位为主。学校将由校领导带队,组成教学检查工作组。各培养单位组织党政领导、各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督导组成员、导师等开展教学检查工作。

校、院两级检查同时进行,以各培养单位检查为主。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深入到教室、实训室、计算机房等巡视检查,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质量,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学风。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对各项检查的内容和结果作好记录。各培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政治意识形态,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尤其是抓实开学第一课和开学初的课堂教学检查。

四、研究生评教与成绩查询

根据系统设定,各培养单位需及时通知研究生在3月2日后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学生端)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评教工作(评教时间2周,完成评议后,学生方可查看学习成绩)。

五、校外实践教学工作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校外实践环节(包括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教育见习)等的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校外实践的要求。

1.实践教学工作原则上由硕士点统筹组织、培养单位统一安排学生到我校立项的省级、校级基地开展实践教学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主联系实习。

2.各培养单位要制定学生校外实践教学方案,严格学生校外实习纪律,要对本学期学生校外实践情况逐一排查,摸清学生实习地点、实习时间、生活保障等情况,保障学生实习的各项权益,确保实习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各学院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和指导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校外实习动态,每日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做好学生校外实践的指导和实习实践中期检查工作。

4.培养单位需做好疫情应急方案。疫情防控期间突发紧急情况,则全面暂停实践教学。已经在校外实习的研究生,须据当地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培养单位与实习单位沟通研判并报研究生院、防疫办后,再做出继续实习或暂停实习的安排。

5.凡是走读(早出晚归)且需要住校的实习生,须凭学校相关部门制作的出入证件进出学校校门。

六、检查、提醒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

开学后,学院及导师要及时跟进二、三年级及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各培养小组组织导师或者专人到实习基地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有成绩不及格或旷课、缺考等现象的研究生办理重修及选课,提醒缓考的研究生适时跟班考试。对2024年将达最长年限的各类研究生进行提醒、督促。

七、超学习年限学业预警有关工作

为落实以生为本理念,促进学生更好成长、成才,促进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互动、沟通和交流,形成对学生教育齐抓共管模式,教育和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保障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各学院要加强学业预警工作,逐一对相关研究生进行告知和预警。

上述各项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相关老师联系。电话:38257203(田老师、梁老师、娄老师)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