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广师大〔2021〕277号),为保障研究生关键培养环节质量,现就2024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22级学术、专业学位研究生(含非全日制)
(二)之前未完成中期考核的各类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原则上,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至少6个月后方可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须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内完成。各培养单位自行商定本次中期考核时间,原则上应于2024年7月13日前完成。因休学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核的,原则上须提前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延迟中期考核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方可延迟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思想品德考核
(二)课程学习考核
(三)科研能力考核
四、组织实施
(一)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宏观管理,对各培养单位的中期考核工作进行抽查。各培养单位要成立中期考核小组,制订详细的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应由熟悉研究生科研课题的专家教授组成,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具体名单需在系统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工作流程
1.研究生申请。研究生在系统填写中期考核表相关内容,并从思想政治、组织纪律、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等方面对自己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
2.导师评价。导师对研究生的自我总结、课程学习、实践环节、科研及奖惩情况等相关内容在系统进行审核、评价。
3.研究生工作秘书审核。核实研究生科研情况等内容。
4.录入分组信息。研究生工作秘书在系统内录入中期考核小组及研究生分组信息。
5.进行中期考核汇报。研究生提前在系统打印《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后附由学院打印并盖章的成绩表),完善考核表后向考核小组汇报相关内容。
6.考核小组评定。考核小组召开会议,对参与考核的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考核意见。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优秀等级的研究生课程学习平均成绩应在85分及以上。
7.录入考核结果。中期考核完成后,由中期考核小组秘书或研究生工作秘书在系统录入结果。
其中,第1-4项、第7项在系统中完成。
五、材料报送
2024年9月底前,各培养单位完成中期考核材料整理,将附件1-2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一教1108)。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电话:020-38813823。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学术学位)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专业学位)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学术学位研究生)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专业学位研究生)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延迟中期考核申请表
6.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广师大〔2021〕277号)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