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扎实推进博士点建设工程,稳步提升学校导师队伍整体水平,经与相关兄弟院校协商,从我校两个点推选博士生导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目前在职且符合条件的教育、电子信息硕士生导师。

二、名额分配

教育博士生导师2名,电子信息博士生导师2名。

三、推选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

2.有主持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且经费充裕。

3.完整指导过3届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本人及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未出现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且在论文抽检工作中未出现抽检不合格情况。

四、推选流程

1.个人申请、培养单位初审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与相应支撑证明材料。

各培养单位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推选博士生导师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于7月12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

报送材料主要有:(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推选博士生导师名单》纸质(含签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纸质(含签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3)所有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2.校外专家论证评审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校外专家进行会议论证评审,并结合学校博士点培育建设实际确定推荐人选。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7月召开会议审查通过推选博士生导师资格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署审批意见,学校公布推选博士生导师资格名单。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电话:020-38813823;

电子邮箱:xwpg@gpnu.edu.cn

附件:1.相关学科专业及材料提交联系人

          2.博士生导师推选相关文档

          3.关于在我校推选教育、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生导师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