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新学期研究生培养有关工作,保证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及培养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

根据学校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安排,9月2日(星期一)开始计算第一周,合计19周。课程教学:1~18周,课程考试:19周。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二、新生学籍核验工作

(一)新生信息核验

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广师大〔2023〕238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广师大〔2023〕5号)的要求,各学院安排专人完成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和学籍注册等工作。主要包括:

1.核对录取照片和身份证照片。

2.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

3.核对前置学历学位。获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须符合当年招考要求。

各学院将初审、复查结果分别报送,新生入学报到一周内报送初审结果,新生报到于9月26日前报送复查结果。复查结果须由核查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二)督促研究生新生登陆学信网、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检查学籍信息

根据《关于采集2024级研究生新生学籍信息的通知》要求,学院需安排专人提醒2024级研究生新生,在开学后及时登陆学信网、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检查学籍基本信息。

三、教学准备

(一)核对教学课程表

1.本学期课程表已在学校主页及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请各培养单位自行查询、发放(打印)给任课教师及班级学生。

2.各培养单位务必于开学两周内在系统内提交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校内网址:http://222.16.31.76/home/login;校外网址:webvpn.gpnu.edu.cn)

3.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课教师上课必须按照课表安排的教室和时间进行授课,且不得擅自调、停(补)课。因特殊原因需调、停(补)课,须经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于开学第二周开始(原则上第一周不调课)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里申请调课。

(二)成绩登录与试卷归档

1.学院督促研究生任课教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开学两周内)。无法在规定时间报送成绩的任课教师,须事先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培养办)并经学院分管研究生院副院长、学院负责人和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延迟录入成绩。

2.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做好上学期期末各类课程考核材料归档工作。主要包括成绩表(教务系统导出)、试卷命题审批表、试卷(A、B空白卷各一套)、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A、B卷各一套)、考试(考查)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勤表、学生考试答卷(或论文)(按学号排序)等(具体详见研究生院官网)。

四、教学检查

开学初将开展校院两级联合教学检查,以各培养单位为主。学校将由校领导带队,组成教学检查工作组。各培养单位组织党政领导、各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督导组成员、导师等开展教学检查工作。

校、院两级检查同时进行,以各培养单位检查为主。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深入到教室、实训室、计算机房等巡视检查,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质量,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学风。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对各项检查的内容和结果作好记录。各培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政治意识形态,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尤其是抓实开学第一课和开学初的课堂教学检查。

五、评教与成绩查询

根据系统设定,各培养单位须及时通知研究生在9月20日前登录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学生端)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的评教工作(评教时间3周,完成评议后,学生方可查看学习成绩)。

六、实践教学

各有关培养学院应统筹安排,落实到位,确保今年实践教学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

2024年9月18日前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方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情况汇总表》盖章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到gsypyk@gpnu.edu.cn。

七、检查、提醒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

(一)学业完成督查

开学后,学院及导师要及时跟进二、三年级及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各培养小组组织导师或者专人到实习基地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有成绩不及格或旷课、缺考等现象的研究生办理重修及选课,提醒缓考的研究生适时跟班考试。对2025年6月将达最长年限的各类研究生进行提醒、督促。

(二)超学习年限学业预警有关工作

为落实以生为本理念,促进学生更好成长、成才,促进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互动、沟通和交流,形成对学生教育齐抓共管模式,教育和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保障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各学院要做好学业预警工作,逐一对相关研究生进行告知和预警。

上述各项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相关老师联系。电话:38257203(田老师、梁老师、娄老师)。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