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工作

1.确定资格。双选导师必须具备2024年招生资格(见附件1),研究生必须是2024年取得入学资格并已经报到入学的研究生。

2.确定名额。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附件2),指导一个或两个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指导的研究生总人数每届不能超过4人,指导三个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指导的研究生总人数每届不能超过6个。具体要求详见以上管理办法。

3.充分了解双方信息。2024级研究生可以通过各学院官网“导师风采”类专栏、电话、师生见面会等多种手段,了解导师研究专长、学术特点等相关信息;同时,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与导师进行沟通交流,让导师充分了解自身情况。

二、互选填报

1.各学院在进行互选工作时,应采取征集学生志愿的方式了解学生选择导师意愿;根据学生志愿,由学院组织导师选择研究生,经学院充分讨论后确定互选名单(附件3)。

2.学院确定互选名单后,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的“学科-师生互选管理”模块导入互选名单。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9月30日前完成师生互选工作,并将《2024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汇总表》签字盖章版材料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pg@gpnu.edu.cn。

三、工作要求

1.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是保证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首要环节。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按时完成互选工作。

2.师生互选结果一经确定上报,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后期需要更换导师,需在系统完成更换导师流程。

望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保证师生互选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20-38813823

附件:1.具备2024年招生资格导师名单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

          3.2024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