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24〕1号),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将于2026年启动。为进一步加强学位授权点培育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深入研究《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对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科学论证,认真分析,结合本学科实际,确定拟申报学位点及其学科方向、专业领域(方向),如实填报学位授权点申请相关材料。已根据《关于做好我校新增学位授权点培育建设调研摸底工作的通知》(广师大研〔2024〕13号) 提交材料的拟新增学位点,须按要求完善摸底材料并重新提交。
(二)提交材料主要有:
1.对照《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填写《申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基本条件对照表》(附件1);
2.填写《现有学位点骨干教师信息一览表》(附件2-1)和《拟申报学位点骨干教师信息一览表》(附件2-2);
3.填写《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3-1)、《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3-2)、《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3-3);以上《简况表》中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不得与现有同类学位点(含2024年新增学位点)重复。
4.“近五年”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各学院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学位点建设对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系统摸查、深度挖潜、认真填报。学校将根据本次预申报情况,研究确定新增学位点培育建设名单,在人才引进、经费投入、项目立项、条件建设等方面将给予政策倾斜。
(四)学校初步定于12月中旬召开学位点预申报专家论证会。
本次预申报工作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各相关单位须于12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1-附件3)压缩打包发至邮箱:xwpg@gpnu.edu.cn。
不明之处,请联系:孙老师(38813823)、陈老师(38256455)。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