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51号)和《关于开展全省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5〕23号),为总结凝练学校近年来研究生培养改革取得的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果,激励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做好广东省2025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的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内容

(一)申报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阶段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

(二)参评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反映研究生培养规律,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三)教学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变教学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方面。

(四)教学成果形式,主要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此前已经获得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二)成果须为成果完成团队原创,不存在权属争议,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申报的成果成果应当经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申报团队一般不超过10人(含成果主持人),多单位联合申报的一般不超过15人。如特殊原因超过上述人员规模的应另予说明。

(五)同一名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项目不得多于1项,作为完成人的项目(含第一完成人)不得多于2项。

(六)鼓励跨学院、跨校、校企等联合申报,但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我校教师。

(七)鼓励2024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积极参加申报,在本年度评选中获奖的项目,可视同自动结题,特此说明。

三、奖项设置与数量

(一)各培养单位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凝练及统筹推荐,每个研究生培养学院限报2项,博士点建设学科所在学院,可增加2个推荐名额。

(二)本届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项。

(三)推荐申报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将从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中遴选产生。

四、工作流程

(一)广泛宣传动员。请各单位及时传达通知内容,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申报。

(二)教师个人申报。教师根据申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单位。

(三)单位遴选推荐。各培养单位对教师申报的成果进行审核,由各培养单位的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评审本单位的申报成果。评审后,排序推荐本单位成果材料。本次评选只接收经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所有拟推荐上报的成果应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天。

(四)材料提交(9月12日前)

1.电子版材料:各培养单位报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报告》(附件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邮箱。

2.纸质版材料: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提交一式五份。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总结报告》(附件2),提交一式五份。

(3)成果相关佐证支撑材料,提交一式一份(须制作目录)。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盖章版提交一式一份。

说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其中佐证材料为PDF格式;材料凡需签名之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五)学校组织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各申报单位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成果总结与凝练,以此为抓手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师能力。

(二)公开、公正,认真组织推荐。各申报单位要对推荐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评审工作。

(三)精心提炼,突出创新示范。成果申报者须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和人才培养规律,突出改革创新和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取得明显的育人成效,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可操作性,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四)完整规范,按时提交材料。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并报送材料,保证内容详实、格式规范,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涂老师、娄老师;电话:38257203。

办公地点:东校区一教1107;邮箱:gsypy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总结报告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4.关于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