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新学期研究生培养有关工作,保证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及培养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
根据学校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安排,9月8日(星期一)开始计算第一周,合计20周。课程教学:1~18周,课程考试:19~20周。2025级全日制研究生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二、新生学籍核验工作
(一)新生信息核验
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广师大〔2024〕325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广师大〔2023〕5号)的要求,各学院安排专人完成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复查和学籍注册等工作。主要包括: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各学院将初审、复查结果分别报送,新生入学报到一周内报送初审结果,9月26日前报送复查结果。复查结果须由核查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复查结果须由核查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督促研究生新生登陆学信网、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检查学籍信息
学院需安排专人提醒2025级研究生新生,在开学后及时登陆学信网、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检查学籍基本信息。
三、教学准备
(一)核对教学课程表
1.本学期课程表已在学校主页及研究生院官网公布,请各培养单位自行查询、发放(打印)给任课教师及班级学生。
2.各培养单位务必于开学两周内在系统内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教案)。
3.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课教师上课必须按照课表安排的教室和时间进行授课,且不得擅自调、停(补)课。因特殊原因需调、停(补)课,须经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于开学第二周开始(原则上第一周不调课)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里申请调课。
(二)成绩登录与试卷归档
1.学院督促研究生任课教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开学两周内)。无法在规定时间报送成绩的任课教师,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院培养办)并经学院分管研究生院教育副院长、学院负责人和研究生院批准,方可延迟录入成绩。
2.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做好上学期期末各类课程考核材料归档工作。主要包括成绩表(教务系统导出)、试卷命题审批表、试卷(A、B空白卷各一套)、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A、B卷各一套)、考试(考查)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勤表、学生考试答卷(或论文)(按学号排序)等(具体详见研究生院官网)。
四、教学检查
开学初将开展校院两级联合教学检查,以各培养单位为主。学校将由校领导带队,组成教学检查工作组。各培养单位组织党政领导、各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督导组成员、导师等开展教学检查工作。
校、院两级检查同时进行,以各培养单位检查为主。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深入到教室、实训室、计算机房等巡视检查,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质量,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学风。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对各项检查的内容和结果作好记录。各培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政治意识形态,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尤其是抓实开学第一课和开学初的课堂教学检查。
五、评教与成绩查询
根据系统设定,各培养单位须及时通知研究生在10月10日前登录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学生端)完成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的评教工作(评教时间3周,完成评议后,学生方可查看学习成绩)。
六、实践教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的通知》,各有关培养单位应统筹安排,落实到位,确保今年实践教学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
2025年9月15日前将附件3、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5-2026学年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方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情况汇总表》盖章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到gsypyk@gpnu.edu.cn。
七、检查、提醒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
(一)学业完成督查
开学后,学院及导师要及时跟进二、三年级及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各培养小组组织导师或者专人到实习基地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有成绩不及格或旷课、缺考等现象的研究生办理重修及选课,提醒缓考的研究生适时跟班考试。对2026年6月将达最长年限的各类研究生进行提醒、督促。
(二)超学习年限学业预警有关工作
为落实以生为本理念,促进学生更好成长、成才,促进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的互动、沟通和交流,形成对学生教育齐抓共管模式,教育和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保障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各学院要做好学业预警工作,逐一对相关研究生进行告知和预警。
上述各项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相关老师联系。电话:38257203(涂老师、娄老师、梁老师、洪老师)。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