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导教师、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广师大〔2024〕27 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5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系统录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计划,是导师指导研究生学习的依据,和对研究生毕业和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依据。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将各专业培养方案发给每一位导师和研究生,请师生充分了解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
(二)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应该在导师和专业负责人指导下进行。导师应当积极与研究生沟通,充分了解研究生本人的情况,共同做好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
(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内容表达力求简练,格式应该规范,字体、字号应统一;培养目标要具体;培养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性。
(四)个人培养计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须严格执行,否则培养单位不能办理申请毕业和学位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须按照相应程序和要求办理。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培养计划维护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22日
(二)操作步骤(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1.1月5日-1月11日:已完成师生互选的学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培养管理-培养计划提交-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填写-提交审核。
2.1月12日-1月18日:导师登录系统-培养管理-培养计划审核(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3.1月19日-1月22日:培养单位登录系统-培养管理-培养计划审核(线上审核每位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
4.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2025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审核、抽查,若有修改建议,将逐一向各培养单位反馈。
5.培养计划线上制定工作完成后,请培养单位适时组织学生打印纸质版培养计划并签字,由培养单位盖章后统一存档。
(三)特别提醒:研究生初次登录管理系统后,请认真核对并确认个人学籍信息,如个人信息有误,请通过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交培养单位审核。请培养单位、导师及研究生高度重视,确保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好该项工作,确保所有2025级研究生均按时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录入工作。
联系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38257203。
附件:2025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系统操作指南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