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5号)规定,新增学位点均须接受专项合格评估,学位授权满6年和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点均须接受6年一轮的周期性合格评估。为做好学位点评估的自我评估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学位点提交的《2025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召开专家论证打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4月2日(星期四)8:30--17:00

二、会议地点

东校区工业中心802室

、参会人员

学位点牵头单位及各培养单位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学科专业负责人、年度报告执笔人、学术骨干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

1、学术学位点(6个):民族学、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新闻传播学、物理学、中共党史党建学

2、专业学位点(9个):教育、电子信息、会计、机械、能源动力、新闻与传播、交通运输、设计、应用心理。

、相关要求

(一)各学位授权点对照《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及《基本状态信息表》对学位点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汇报,并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每学位点汇报7分钟,专家论证8分钟,每学位点不超过15分钟。)汇报顺序如下:

1.中共党史党建学

2.物理学

3.民族学

4.教育学

5.控制科学与工程

6.新闻传播学

7.新闻与传播

8.教育

(上午场结束)

9.交通运输

10.应用心理

11.设计

12.电子信息

13.机械

14.能源动力

15.会计

(二)各学位点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并于会议当天带至会场:《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及《基本状态信息表》。如有制作ppt汇报,请提前将ppt发送至学位办。

(三)自觉遵守会场纪律,提前10分钟入场。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38813823

                                                                       研究生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