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及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精神,深化我校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推进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发展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6年申报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以下5类:
(一)研究生学术论坛;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三)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五)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
二、申报限额
面向学校目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一批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人可对照申报限额说明(见附件1),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着眼国家紧急、重大的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动态,突出问题意识,按照各项目类别的课题方向自主拟定题目申报。
三、申报基本条件及要求
具体见附件2。
四、工作流程
(一)组织动员
各培养单位将本通知向全体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和研究生管理人员公布,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二)提交申请材料
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并于4月27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交至各培养单位。
各培养单位结合本专业建设与改革发展的需要,以及申请人的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按限额指标数确定出推荐项目。各培养单位统一将推荐项目的申请材料(含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及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4月29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本次项目申报和评审不受理个人或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
(三)学校评审推荐
研究生院将于5月上旬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学校拟推荐项目,在校园网公示5天后,正式向省教育厅推荐。
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做好统筹组织,以高质量的项目申报,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加快推进学校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发展。
联系人:娄老师、涂老师,电话:020-38257203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