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导师、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简化办事流程,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正式启用电子签名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适用范围
本次启用的电子签名功能,适用于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中需本人签字确认的各类业务场景,包括但不限于答辩申请、中期考核确认、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论文评阅意见等。具体适用业务清单可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查询。
二、电子签名使用方式
1.签名上传: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需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毕业-电子签名管理”模块,按照系统指引上传本人手写签名图片(要求为白色背景、黑色笔迹、清晰无变形的JPG/PNG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上传后系统将自动进行格式校验,校验通过即可启用。
2.签名使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系统将自动提示是否使用已上传的电子签名,确认后电子签名将自动嵌入对应材料的指定位置。用户需设置独立的签名使用验证密码,每次调用电子签名时需输入密码进行身份核验,确保签名使用安全。
3.签名更新:如需更换电子签名,可随时在“电子签名管理”模块删除原有签名并上传新的签名图片,新签名上传校验通过后即时生效,原有签名自动失效。
三、电子签名法律效力
系统采用的电子签名技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通过加密技术确保签名不可篡改、可溯源。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使用的电子签名,与本人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的各类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效力,各培养单位、学校相关部门均予以认可。
注意事项
1.电子签名是个人身份的重要凭证,使用人应妥善保管系统账号及签名使用密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个人保管不善导致签名被冒用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上传的电子签名必须为本人真实手写签名,不得伪造、冒用他人签名,违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全体师生,指导师生正确使用电子签名功能,及时收集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并反馈至研究生院。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