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科研团队负责人: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科研团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对2019年立项校级科研团队进行中期考核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要求

(一)针对各校级科研团队提交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级科研团队中期考核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科研处形式审查(未通过者会另行通知需补交的材料)后请于3月4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8份)至科研处;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答辩考核,各科研团队请准备15分钟的PPT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参考):

  1、团队发展现状与管理体制建设(建设内容、研究内容、科研能力等);

  2、采用一一对照方式,针对团队建设总体目标和阶段建设任务进行对比,未达到的请说明原因;

  3、根据2021年签订合同书中的经费预算,说明经费使用情况;

  4、经过两年建设期后的团队评价及团队未来建设规划;

  5、问题与建议。

  二、考核方式

(一)采取书面材料审查与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中期考核会议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聘请校外相关领域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和答辩质疑,并给出书面考核评价意见和评价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处置

(一)网上公示考核评估结果;

(二)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校级科研团队考核通过者予以后续资助;考核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则取消团队资格。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8257683

  电子邮箱:kyccxy@gpnu.edu.cn。

科研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