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启动我校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共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 结题项目范围
(一)已达到验收要求(往年延期到期)的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共建项目。
二、 结题要求
(一)对项目实施期已满且已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请填写《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对照项目立项协议书的成果要求提供相关成果材料,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如需延期,请填写《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二)根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市社科规划办审批:1.改变课题名称;2.改变最终成果形式;3.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4.变更课题承担单位;5.延期半年以上(含半年);6.中止课题研究;7.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市社科规划办报批后,撤销课题: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2.研究成果未通过第一次鉴定,经修改后仍未能通过第二次鉴定;3. 剽窃他人研究成果;4.擅自更改研究内容和计划;5.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6.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一年到期仍未完成研究任务;7.严重违反财务制度。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8日中午前将电子版验收材料发送至相关邮箱:gssk6675@gpnu.edu.cn。纸质版验收材料一式三份,签章手续完备(项目负责人签名、财务处审核盖章、科研处审核后盖学校公章)交至科研处办公室(东校区行政楼607室),逾期不予受理,请按时提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老师、杨老师;联系方式:020-38256675
附件:
1.《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报告书》
2.《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科研处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