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电教、后勤等有关部门: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使本学期教学工作有个良好的开端,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就做好开学初教学检查及上学期末考核不及格学生课程补考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
为了检查开学初教学各方面的准备情况,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尽早发现、及时解决,现定于开学前一周及第一周(2016年8月29日至9月9日)进行学期初教学检查。检查以各教学单位及有关部门自查为主,学校教务处抽查。检查内容包括:
1.任课教师的通知、到位和开课情况:各单位应于开学前将课表发放到学生班级及每一位任课教师手中,要求教师查清上课时间、地点,充分准备,认真上好开学初的第一次课。由于本学期作息时间已作调整,请各单位务必将新的作息时间(含交通车时间和上课时间)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2.教学基本文件的准备情况:教材的落实、到位情况;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的制定、填报情况。
3.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归档、试卷分析及成绩登录等情况。
4.实践教学工作准备情况。
5.教学设施准备情况。后勤部门要检查教室、桌椅、黑板、灯光、门窗、窗帘、水电设施是否完好,卫生是否打扫。教育技术中心应提早做好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的设备维护、调试工作,以保证开学初课堂教学的正常进行。
6.学生注册报到及上课到位情况。
为做好开学初的教学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由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牵头,院(部)领导、系(教研室)主任、教务员、辅导员等共同参与的教学工作检查小组。开学后第一周(2016年9月5日至9月9日)各教学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巡视,及时排查教学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学校成立由许玲副院长任组长,黄秋文处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有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教学秩序检查组,对开学第一周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根据有关单位的自查情况对开学初的准备工作进行抽查,以了解各单位开学初教学工作的安排与实际运行情况。请各教学单位于第二周周三(9月14日)之前将学期初教学检查小结交教务处;有关情况将在学期初教学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
二、不及格学生课程补考工作
为做好上学期末考核不及格学生的课程补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公共基础课(含社科部、大英部、体育部、高等数学教研室、大学语文教研室负责的课程,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课程)于第一周、第二周周末(9月10、11、17、18日)进行集中补考。
2.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的补考分散进行,由各课程负责单位自行组织安排,9月25日之前完成。补考方案应提前报教务处备案。跨院课的补考,相关二级学院应做好时间协调及学生通知工作。
3.各教学单位应按正考的标准和要求做好补考的各项工作,包括监考、阅卷、成绩登录等。补考成绩以实际卷面成绩登录在学生成绩补考栏。
4.缓考可与补考同时进行,也可单独组织。缓考成绩登录在学生成绩缓考栏。
5.各教学单位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将补(缓)考试卷提交教务处印务中心印制,并于考前自行领回清点。
6.补考仍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各教学单位应及时通知补考(含上学期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参加有关课程的重修。
请各有关单位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本单位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加强开学初教学检查与管理,组织好本单位所负责课程的补考、缓考、重修工作,确保正常有序的教学与考试秩序,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