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广师院〔2015〕161号】,学校2017年度转专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各二级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从即日起各学院开始接受学生转专业报名申请。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包含各专业、各年级可接收转入人数、转入条件、考核方式、联系方式等内容,有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报名前须认真查看。
二、学生须符合学校及接收学院规定的转入条件方可申请,若对各学院接收转专业条件等有疑问,可向拟转入学院了解咨询。
三、报名转专业的学生须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校内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2017年4月27日前交至现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报转一个专业。在经过现所属学院审查同意转出后,还需通过拟转入学院考核并同意转入,最后提交学校审核批准。一般在本学期末公布转专业结果。
五、拟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时间、地点由该学院另行通知。
六、我校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的情形如下:
(一) 三、四年级的学生;
(二) 由专科升入本科,或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
(三) 已转专业一次者;
(四) 在校期间有违纪等行为受到行政或党团组织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五)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5者;
(六)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或联合培养,未征得定向、委培或联培单位同意者;
(七) 应作为退学处理或被开除学籍者;
(八) 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互转者;
(九) 不符合当年招生专业对文、理科生源限制规定的;
(十) 无正当理由者。
七、请学生务必慎重对待转专业这一选择。报名前须与家长充分沟通,获得家长同意(在转专业申请表中必须表明“本人转专业申请已获家长同意”)。待学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学生不能再退回原专业。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2017各二级学院+转专业计划.rar
附件2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校内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3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doc
教务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