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依据标准设置专业的原则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对新专业评估的有关指示精神,省教育厅将对全省本科新设专业开展评估,对基本办学条件各项实行一票否决。申报新增专业学院要严格审查专业设置基本条件,教务处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新增专业的师资等办学条件进行审核,对于达不到标准基本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予以申报。
    2.坚持本科专业结构优化与市场需要相结合原则
    新增专业要与我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相适应,符合《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中对新增专业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广东职业教育发展和现代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适当增设理工类专业,提高理工类专业占比,对接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等重点领域,鼓励申报新型工科专业(参照附件1)。
    3.坚持增设与撤销相结合的原则
    为避免过度、过快设置新专业,文管经艺类专业较多的学院,每申请新增1个专业的同时,学院应相应调整、撤销1个原设专业。鉴于我校目前专业数量的实际情况,建议近几年新办专业较多的二级学院,暂缓申报新专业。
    二、申报要求
    1.符合我院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生源和就业好;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专业负责人需要有正高职称,在同等水平高校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定位和影响,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专任教师总人数应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7.新专业建设的办学条件等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三、材料要求
    拟申报今年新增专业的学院应提供以下材料:
    1.增设新专业的研究报告(PDF版本)
    2.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PDF版本)
    3.新增专业授课教师信息表(附件3)
    4.新增专业学院授课教师汇总表(附件4)
    5.新增专业核心课程情况一览表(附件5)
    6.新增主要带头人情况表(附件6)
    7.新增专业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附件7)
    8.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四、申报步骤
    1.相关二级学院组织调研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18年7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204),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上报将不予受理;
    2.教务处将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文件要求及我院专业建设实际情况,对各二级学院拟申报的新专业进行初审,初步确定今年我院拟申报的新专业;
    3.学校评审、最终确定申报专业。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拟于7月上旬评审,并经学校领导核准,最终确定向省教育厅申报的新专业。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不断调整我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建设布局,促进学校办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闫仙,联系电话:38256661。
    邮箱:
gsjy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分析报告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
    3.新增主要带头人情况表
    4.新增专业授课教师信息表
    5.新增专业学院授课教师汇总表
    6.新增专业核心课程情况一览表
    7.新增专业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

 


教务处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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