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深化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内涵建设,提高我校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建设质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三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粤高教〔2019〕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我校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开展阶段性建设成果检查验收及提交2020年度建设任务书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学校对所有立项的省级教学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项目奖惩管理制,实施分年度考核与成果验收制度,采取竞争性奖惩拨付和分年动态调整的做法,打破原来分年度下拨固定金额建设经费的做法,将根据各项目已完成的建设任务和已经取得的建设成果,统筹安排下拨各项目经费,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和建设绩效考核。

2. 凡是项目未完成阶段性或本年度预期建设目标的80%或项目尚未实质性启动的项目,学校将减少或暂停下拨本年度或下年度项目建设经费。

二、检查验收项目范围

1. 2016年以来立项尚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2. 2016年以来立项尚未结题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职项目。具体见《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名单》(附件1)
   
三、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单位、项目负责人自查和教务处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1.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自行组织阶段性建设成果检查验收。

2.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重点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为下拨2020年度项目建设经费的主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对各类项目进行阶段性建设成果检查验收,并对项目阶段性建设成果的相关性和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将在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时给予一定奖励性申报指标,对建设成效较差的单位,将扣减项目申报指标。

2.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阶段性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项目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严禁弄虚作假,将与本项目无关的成果,非项目组成员的成果作为本项目的建设成果,一旦发现,将在全校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3.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验收总结,对照《项目建设任务书》各年度建设任务及预期建设成果,如实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0年度建设任务工作计划》(附件3),于2020年5月6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附件2及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4,只需要目录及各项材料的首页即可,主要是用于考核后下拨资金)、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指定邮箱。2019年度立项的项目只填写附件3。

六、工作联系人

(一)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联系人:赵建云、汤婷婷。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联系电话:38265564。联系邮箱:gsjyk@gpnu.edu.cn

质量工程项目QQ群:1058890896。

(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职项目

联系人:周 周

办公地点:本部行政楼202A。

联系电话:38256728;联系邮箱:gszz@gpnu.edu.cn

教学类项目QQ群:233094787。

附件:

1. 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名单

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展报告

3.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省级质量工程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0年度建设任务书

4. 佐证材料模板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