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有部分学院申请更换专业负责人,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切实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保障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质量,不断提高我校专业建设成效,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规定》(广师大〔2019〕644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广师大〔2019〕648号),决定启动我校本科专业负责人新增或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负责人设置原则、任职条件与工作职责依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执行。

二、请各学院查阅《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负责人名单》(附件1)。如需新增(尤其是2020年新增专业)或变更专业负责人,请各学院组织聘任考核小组,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以民主程序变更、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负责人信息表》(附件2),于2020年9月9日前将《党政联席会报告》和《专业负责人信息表》报教务处审核,经学校批准发文聘任并予公布。

工作联系人:汤婷婷。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室。

联系电话:38265564。联系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负责人名单

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负责人信息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