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校外实践教学质量,加强实践教学过程规范化管理,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广师大教〔2020〕76号)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校外实践教学(含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的中期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15日—11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实习工作的组织,进展情况,指导教师(含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的指导情况;

(二)了解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并及时解决,了解疫情防控形式下学生身体健康情况;

(三)了解实习单位对我校实习生及实习工作的评价、意见与建议;

(四)了解集中实习学生的比例以及各类实习基地建设、存续、使用率等问题;

(五)了解学生实习效果。

三、检查形式

(一)学院检查

各学院应成立由教学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开展检查工作,了解实习学生整体状况,如实记录、汇总相关情况,并做好总结工作。同时加强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检查,落实教师指导任务,检查《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手册》填写情况。

(二)教务处抽查

教务部根据学院自查情况采用现场巡查的方式抽查部分实习基地(主要为近年来年立项的高质量校级实习基地),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实习基地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建议等。

四、检查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本院情况安排具体检查时间,组织有关人员到实习点了解、指导实习工作。10月16日前提交《2020年-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中期抽查情况表》(附件1)电子版到邮箱:gsjyk@gpnu.edu.cn

(二)本次检查过程中应着重听取实习单位和实习生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2020年-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中期检查登记表》(附件2),同时,中期检查期间,各学院安排专人做好视频或图像等方面的记录,写好校外实践教学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2020年11月25日前,将检查材料(附件2,附件3)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sjyk@gp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闫老师;联系电话:38265717;38256661.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2B。

附件:

1. 2020年-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中期抽查情况表

2. 2020年-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中期检查登记表

3. 2020年-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践教学中期检查报告模板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10年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