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确保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学校决定在第8周(4月19日-4月23日)开展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毕业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建议以集中汇报检查的方式进行。

(二)学校抽查。教务处将组织督导组成员到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工作进度等情况。

(三)专项互查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档案完成情况也作为专项互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专项互查组检查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主要任务

检查各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为做好后期工作打好基础。

(二)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院要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专业培养目标符合度,论文的逻辑框架是否严谨,有层次,有逻辑性;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体现的理论基础的扎实程度,检查论文能否理论联系实际,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引证资料的翔实性以及论文研究的深入程度。

2.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所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目前工作状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是否按计划进行、进度是否正常、指导教师是否指导到位、能否按期完成等。

3.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是否在管理系统平台进行全程管理,指导教师和相关人员是否完成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审阅、指导记录、中期检查情况等;学院是否对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交材料进行了网上审核。

4.检查整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执行情况,对进度缓慢的学生、不履行职责的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采取相应措施,以及过程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等。

三、工作要求

(一)为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教育部已出台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的有关办法,拟在2021年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因此,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工作,明确责任,学生作为直接责任人、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学院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学院负责人负主体责任,各方应全面负起相关责任,全力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论文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教育部论文抽检工作中出问题的,要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严肃处理。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本单位检查工作的任务落实,加强过程管理,要结合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合理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确保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能按照要求的工作进度安排顺利完成。

(三)对于没有按照本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安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现阶段任务或任务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警示、提醒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

(四)各学院要加强组织宣传和指导,提前通知到每位指导教师和学生,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答辩前,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均须使用中国知网的“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答辩后在提交终稿前,还要进行再一次查重检测,对查重率不达要求的,视为论文不合格。关于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的相关事宜后续再另行通知。

(五)各指导教师须于4月26日(星期一)前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记录表》并完成相应的指导记录提交与审核工作;各学院撰写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附件)。以上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版本、WORD版)发送教务处实践科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小武,闫仙;联系电话:38256661

 邮箱:gssjk@gpnu.edu.cn


 附件: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