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教产专〔2021〕4号)的要求,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教育部形成了2021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
本批次申报指南中,共有228家企业支持项目13111项,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范围与时间安排
各企业规定的申报范围与时间节点各不相同,申报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
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7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
9月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1.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阅读2021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本次申报工作是学校应用型本科转型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各教学单位加强与行业产业合作的重要契机,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动员,积极争取企业资金、设备和师资等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
2.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尽快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查看《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另请加入学校申报交流QQ群“【申报群】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群号:733064469。或者用QQ扫描二维码进群。各企业申报截止日期可能不同,敬请留意。
工作联系人:汤婷婷;联系电话:020-38265564;
邮箱:gsjyk@gpnu.edu.cn;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室。
附件:
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