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教学工作,保障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一)成立考试工作小组
1.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的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2.各教学单位要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课程期末考核工作。
(二)实行校院两级考场巡视制度
各教学单位巡考组对每场课程考核要逐一巡查,对于监考工作不到位、考场纪律松懈、考生违纪作弊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加强学生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1.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应于考前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守则》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的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以诚信教育为重点的考风考纪教育,强化学生对考试违纪作弊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学生自觉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2.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辅导员,务必通知学生,所有考生必须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室参加考试,并按照监考老师安排的座位表就座。
3.各教学单位要将学生考试违纪情况于本场考试结束后两天内通报教务处和学生处,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课程考核形式
(一)理论课程
1.考试类课程。主要采用2小时开闭卷考核方式。凡是考核时间不足2个小时的考核课程,需要提交具体理由事项,向本单位教学院长提交申请,并报教务处提交审批。凡是未经教务处批准,将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2.考查类课程。可视具体情况采用开闭卷笔试、口试、实际操作、大作业、课程论文或读书报告等不同形式,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上报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再组织实施。
(二)校内实践课程
鼓励结合专业知识,以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作为考核形式,重点考核学生创新思维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考核组织形式
1.为避免考试时间冲突,学校承担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单位将进行公共课程集中考核,各校区公共课具体考核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我校各年级学生的期末非公共课程考核,属于考查性质的课程,原则上在教学周最后一次课进行考核;属于考试性质的课程,由各教学单位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在第19周-20周(2021年7月5日-7月16日)进行集中考核。
3.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规程》(广师大〔2019〕634号)(见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期末课程考核相关工作。
4.机电学院此次采用网上正方系统进行期末考试编排,其他教学单位期末考试采用线下手工编排。
四、课程考核时间段及工作进度安排
(一)考试时间段安排
1.东校区、西校区、北校区、河源校区考试时间段
第一场:8:20-10:20;
第二场:10:30-12:30;
第三场:14:20-16:20;
第四场:18:30-20:30。
2.白云校区考试时间段
第一场:9:00-11:00;
第二场:14:10-16:10;
第三场:18:30-20:30。
(二)工作进度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6月28日前完成期末考试计划的设置、排考任务的确定、考试时间的确定、监考教师的确定。
2.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7月16日(第20周周五)之前完成所有课程期末考核工作。
3.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7月24日24:00之前完成所有课程考核成绩网上录入工作。
五、课程考核的组织工作
(一)试卷的命题审核、提交送印与安全保密
1.试卷命题
(1)课程考试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题量适中,题型力求多样化,难易程度合理。试题表达应简明、准确,符号使用规范,不出偏题、怪题。
(2)试题要重在应用,鼓励创新,以培养和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创新、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为重点,达到真实反映学生学业水平和应用能力。
(3)原则上选课人数超过30人的课程,应根据教学大纲命制难易度和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同时作为考试用卷,两卷的重复率不超过30%,且不得直接选用近三年在同类考试中已使用过的试题;通识选修课可只出一套试卷。命题的同时要拟制出与试卷相匹配的参考答案和可操作的、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
(4)教学要求、教学进度基本相同的平行班课程,原则上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2.试卷审核与印制
(1)每门课程应在考试(考查)前四周前将试卷(A、B卷)提交课程所在学院负责人对试卷质量进行评审。
(2)任课教师须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试卷命题审批表》(审批表及考试试卷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并经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负责人)审查和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学院分管领导从A、B两套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集中考试试卷,另一套试卷由学院保存,作为应急备考或补考试卷并收入试卷库。
(3)试卷要使用学校统一的试卷格式,一律使用打印稿,书写要符合存档要求。
(4)试卷在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办理印制审批手续后,由教务员送交教务处印务室印制,同时负责考前试卷的交接、保管及分发工作。
3.试卷安全与保密
(1)各单位要组织所属教职工认真学习《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增强试卷保密责任意识。
(2)命题、审题、交送、印刷和保管等接触试卷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试卷保密工作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暗示或泄漏试卷内容,违者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二)编排考程表
各教学单位应以课程归属为原则进行编排“期末考程表”,即,归属于某教学单位的课程,则由该单位负责该门课程的教学,同时也负责该门课程的考试,包括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场所、监考人员,以及考试当日试卷的发放和回收。
1.合理确定考试时间
(1)全校性公共课由教务处指定考试时间,非公共课程一般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确定考试时间。
(2)跨院课程的考试时间应由课程归属单位与考生所属单位协商后确定,不能与考生其它课程的考试时间相冲突。
(3)同一门跨院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应统一,以方便统考。
(4)考程表应按规定格式编排,初排后应认真检查,避免错排、漏排(特别要注意防止漏排跨院课程的考试)。
2.科学编排考场
(1)教务处根据各单位所负责课程的学生班级数量将考场资源分配到各教学单位,各单位据此具体安排各班级各门考试课程的考试地点。其中,跨院课程的考试地点由课程归属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考场资源来安排。
(2)每一个课室原则上只能安排一个班级考试。考场一律按单人、单桌、单行排列,如在阶梯课室考试,考场座位必须隔行设置,且座位号随机编排,考生须对号入座。
3.配齐监考人员
监考由课程归属单位负责。
(1)全校性公共课因考试班级较多,各学院应向有公共课教学的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监考人员。
(2)跨院课程在课程归属单位提出要求的情况下,考生所属单位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监考人员。
(3)各教学单位应合理配置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30人以上(含30人)不足60人,必须配备2名监考人员;60人以上(含60人)不足90人,必须配备3名监考人员。
4.发放和回收试卷
(1)课程归属单位应做好试卷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2)教务员应于考试前两日认真检查试卷的准备与到位情况,保证考试当日试卷的及时发放。
(3)跨校区或跨学院统考的课程尤其要注意试卷的提前到位和及时发放。
六、试卷评阅与成绩提交
(一)认真评阅试卷
1.任课教师要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考核材料评阅、成绩评定及归档与保管的规定》(广师大〔2020〕295号)(见附件4)的要求,对课程考试考核材料进行评阅、成绩评定、成绩分析、归档与保管;统考科目实行集中流水阅卷。
2.阅卷期间不接待学生查询,不向学生泄露考试成绩。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试卷分析并填写试卷分析表,以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也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已阅试卷进行检查。
3.试卷评阅和总评成绩评定工作应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完成;考试成绩一经提交,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二)及时提交成绩
1.为使学生能及时查询本学期各科考核成绩,方便学生下学期初的补考及选课,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各位任课老师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成绩的网上录入工作。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时进行成绩录入的,应提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否则按学校教学事故的有关规定处理。
2.各学院应于学期末各科考核成绩提交后将成绩以一定方式通知学生,尤其是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以方便学生利用假期复习,准备下学期初的补考。
七、课程考核材料保管与归档
1.各单位严格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考核材料评阅、成绩评定及归档与保管的规定》(广师大〔2020〕295号)(见附件4)中有关“课程考试考核材料归档与保管的规定”的要求做好材料归档与保管工作。
2.全校所有课程(含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学生处承担教学任务课程、创新创业学院承担教学任务课程、统考课程)的考试考核材料,必须按照标准化(或非标准化)考试材料的要求及归档顺序整理,并按照行政班级或授课班级(非行政班级)独立归档装入试卷袋,务必做到各项归档材料齐全、归档顺序正确。行政班级合班上课,必须按照单个行政班级独立归档,不能共用相关归档材料。
3.凡是归档过程中,缺少相关材料,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工作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38256866。
联系邮箱:gsjw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各校区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工作规程》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卷相关表格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考核材料评阅、成绩评定及归档与保管的规定》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