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22号,附件1),我校获批4项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和2项四年制本科协同育人项目(见附件2)。依据文件要求,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的4个专业(即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学前教育和商务英语专业)需报送转段考核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案制定依据和要求

(一)转段考核方案须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附件3)各项规定,明确转段考核要求和转段条件。

(二)转段考核主要包括公共课程考核、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三个部分。公共课程考核包括两门考试,一门公共课(英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属于省统考科目。基本素质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由双方院校协同确定考核内容、考核形式和考核标准等,并共同实施考核工作。转段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和格式请参考《2023年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专业转段考核方案(模板)》(附件4)。

(三)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转段考核方案,需在双方高校协商一致,与实验班学生充分沟通,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并向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相应试点专业会同对口高职院校制定转段考核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请于2023年6月8日前将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附件4,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至联系邮箱。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校集中报送至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胡老师;办公地址:东校区行政楼206室。

联系电话:38265564;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同育人试点工作的通知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高职本科协同育人试点名单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4.2023年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试点专业转段考核方案(模板)

5.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学科门类与专业基础课对应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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