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类招生学院,各2023级相关同学: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广师大〔2022〕176号)和《关于启动我校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2023级大类招生各学院专业分流方案已公布(详见附件),方案包含分流对象与范围、分流原则、分流依据以及分流工作程序及进度安排等内容,请各2023级大类招生的同学认真研读本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详细内容,结合自身的高考成绩和分流前学业成绩等情况,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按照本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在招生大类所属本科专业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二、认真落实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各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布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组织落实专业分流工作,及时向学生公布高考成绩与学业成绩折算总分及排序,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并完成填报志愿工作,及时审定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并向学生公示。做好政策解释、学生申诉处理等工作,接受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的监督。大类招生各学院必须于8月5日前将各专业分流结果汇总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以学校发文形式确认公布各专业学生名单,分流结果正式生效。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专业分流结果一经公布核定后,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完成学业。
(二)大类招生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完成后续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如有疑问,请按大类招生各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流方案中“申诉受理渠道”进行咨询。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大类招生各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执行。
附件:2023级大类招生各学院专业分流方案
教务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