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中期项目评审的通知》(附件2)要求,为全面梳理2026年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项目建设任务推进情况及阶段性建设成效,切实做好迎评促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项目2026年建设任务(见附件3)。
二、评审环节
(一)自评阶段(2026年9月15日—10月15日)。根据学校建设任务,对照广东省重点任务的审查要点,逐条开展自评。广东省重点任务、审查要点与学校建设任务对应关系详见附件4,学校建设任务及成果应与广东省重点任务形成强支撑。
(二)材料初审(2026年10月23日—29日)。省教育厅组建工作组对各高校提交的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和数据一致性审核。对材料不全或数据明显失实的,工作组将通知高校在规定期限内补交或更正。逾期未补交或更正的,或补交、更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终止当年参评资格,暂停项目经费拨付。
(三)专家评审(2026年10月30日—11月30日)。省教育厅组建由教师教育领域专家、教育管理专家、财务审计专家组成的15人评审专家组,分三组线上资料预审和进校评审。专家组根据高校自评材料,对照广东省17项重点任务的审查要点与得分标准,逐条核验任务完成质量,评定等级和分数(A等级:全面高质量完成,部分指标超额达成,形成可推广经验;B等级:较好完成,主要指标达标;C等级:基本完成,但存在不足或部分指标未达标;D等级:完成较差,多数指标未达标或未开展实质性工作)。专家组先根据材料展开线上评审后进校实地核查。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原始档案、实地查看设施设备、与师生座谈等。
(四)评审结果公布(12月中下旬)。省教育厅公布项目高校中期评审得分与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向学校反馈评审意见。
三、工作程序
(一)各项目负责人对照广东省重点任务、审查要点及负责项目的建设任务与成果要求,梳理总结项目执行情况及其成效(成果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附件4所列成果要求,凡能支撑广东省重点任务的成果均需纳入材料),撰写中期审核自评报告(附件5)、项目工作方案(附件6)、执行情况说明(附件7),填写《项目实施情况证据清单》(附件8)并制作佐证材料(附件9,制度文件、成果证明、过程性证明、经费执行情况证明等)。每项任务提交一套材料,如任务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完成,请参与单位将材料交至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汇总整理后提交。各项任务电子版材料于9月28日前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学校将于10月9日左右召开中期评审预汇报会,各项目需制作PPT,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汇报,汇报时间8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PPT内容章节按照自评报告目录编排,并附项目执行情况表。请于9月28日前将PPT连同其他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
(三)项目负责人根据汇报会论证意见修改完善中期审核材料,并于10月14日前将材料定稿发送至邮箱。
(四)教务部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和定稿材料进行校内评审打分。材料造假、与项目无关或无法证明项目建设成果,以及未按要求提交中期审核材料的,中期检查不予通过,学校将视情核减或取消经费支持。
(五)10月15日—22日系统填报中期审核材料。
(六)10月15日—26日由网络信息中心将材料上传至专题网站,做好迎评成果展示。
(七)重要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如下:

四、注意事项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中期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以此为契机,系统梳理凝练可展示、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学校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项目专题网站建设提供高质量内容支撑,充分展现我校教师教育改革的进展与成效。同时,逐项查摆建设中的短板与不足,明确改进举措和后续推进计划,加快补齐弱项、推进任务落实。
五、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关淑文,联系电话:020-38257798,工作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中期项目评审的通知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项目2026年建设任务
4.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项目建设任务对照表
5.中期审核自评报告模板
6.项目工作方案模板
7.项目执行情况说明模板
8.项目实施情况证据清单模板
9.项目实施情况相关佐证材料模板
教务部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