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及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的管理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严格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及后期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各二级学院成立专项检查组,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对本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二级学院根据自查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5月5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送交教务处 (地址:办公楼202A室,邮箱:gssjk@gdin.edu.cn)。

二、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

学院继续利用中国知网提供的《PMLC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开展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教务处组织本次检测工作,检测进行前将向各二级学院分配二级管理账号。各二级学院指派专人负责对本院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检测,于4月28日前将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负责人名单表交教务处。各二级学院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要求,负责抽取参加检测的学生名单进行检测,并将抽检办法和抽检结果报送教务处。

1.检测对象及范围

本次检测对象为我院2015届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随机抽取每个专业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总人数的20%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

2.检测流程及结果利用

(1)第一次集中检测

各二级学院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均以“学生姓名-学号-论文名称.doc”格式进行保存。

各二级学院组织第一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需对随机抽取到的部分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第一次集中检测。被检测论文的重复率大于等于30%的视为本次抽检不合格,相应学生无资格参加第一次答辩。这些学生需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论文提交到学生所在学院进行第二次集中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参加二级学院组织的第二次答辩。集中检测费用由学校统一承担。

(2)学生自行检测

在第一次毕业设计(论文)检测中重复率过高的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及时对论文进行修改,且可向二级学院提出修改后的检测处理。该阶段的每次检测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各二级学院需帮助学生完成自行检测。

(3)第二次集中检测

第一次所抽检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修改,并提交论文参加第二次集中检测。本次检测论文的重复率仍大于等于30%的学生,视为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

1.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与答辩等方面的教学文件,履行职责,并严格按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

2.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审通过后,并经二级学院审批答辩资格后,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未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学分。对未能通过第一次答辩及在论文再次“查重”检测后合格的学生,需组织第二次答辩。未通过第二次答辩的学生,本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应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三部分的评分组成,三部份的权重分别为40%、30%和30%,三部份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总成绩采用五级制记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在论文评定中,指导教师和评阅人意见应详细具体,要写出评分理由,指出论文优缺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由答辩小组或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集体评定,并须经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查,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人审核签字。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核实、归档、整理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材料,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材料完整、规范、准确。

五、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

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选本院各专业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是总评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每专业(方向)限推荐1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入选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按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集》稿件格式要求做统一的修改和编辑,将论文原文进行提炼,保留基本结构及主要内容,论文总字数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作者按格式要求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定后,各二级学院于6月20日前将《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集推荐汇总表》和优秀论文纸质及电子文档资料送教务处(地址:办公楼202A室,邮箱:gssjk@gdin.edu.cn)。

六、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评析总结,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析与总结表》,并于6月28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送交教务处备案(地址:办公楼202A室,邮箱:gssjk@gdin.edu.cn)。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各二级学院归档保存,保存期三年。除纸介质形式的毕业设计(论文)一份外,还须保存一份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格式要求与纸介质文档一致。

七、其他

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用表,请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实践科表格)。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