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单位: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广师院【2017】442号),为了规范我校资产报废的处置程序,提高报废资产的处置效益,请有需要进行资产报废的单位,自行清点本单位的报废资产并集中存放,同时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实物处置清单》(未提交资产处置审批表的需补办报废手续),于6月14日(星期五)前发到32594015@qq.com邮箱,我处将对各单位提交申请的报废资产进行核对,并与清单中的联系人直接联系,将于下周对汇总后的报废资产进行集中处置,谢谢支持和配合。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