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备科研处兼职副处长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配备科研处兼职副处长1名。
具有人文社科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5月后出生);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科研水平,甘于奉献。
二、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且有意向到该岗位任职的人员填写《配备兼职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并附上有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于6月1日上午下班前交党委组织部606室。
1.组织部按照任职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在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内进行考察,充分征求用人单位和分管(联系)校领导的意见。
3.在考察的基础上,经书记会议讨论,结合工作需要,同时充分考虑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提名拟任职人选。
加强干部配备工作全程监督,严禁在配备过程中搞拉票(发短信、打电话、请吃)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提名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