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职称申报人员(教师系列)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职称资格评审(教师系列)教学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广师院[2011]229号),学校拟对2015年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职称资格评审(教师系列)教学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广师院[2011]229号)的相关办法进行考核评价。
符合直接认定评价等级的教师,比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职称资格评审(教师系列)教学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中的认定条件填写《直接认定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等级申请表》(附件1),经学校审核后,即予以认定教学工作评价等级。
不符合直接认定评价等级的教师,填写《综合认定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等级申请表》(附件2),并按照《关于职称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综合认定听课及教学档案检查工作的通知》(广师教[2015]22号)的有关要求,报送申请教学评价综合认定教师的授课评议表和试卷评价表,教务处根据广师院[2011]229号的有关规定确定综合考核评价等级。
各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的学生网上评教成绩可到教务处评估科(二教605)查询及打印。
联系电话:38256485 办公地点:第二教学楼 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