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创新强校”科研机构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强化“创新强校”“四重”建设工作的成效,根据《关于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文件》、《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广东全面推进九个重大科技专项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更好地彰显我院的职业教育、民族教育的办学特色,发挥高校对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引领作用,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学院“创新强校”科研经费采用组织申报的方式进行遴选资助,重点支持校内跨学科科研机构的建设,探索通过科研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与激励,形成学院科研体制改革的新机制。经过学院科技发展委员会论证,拟建设以下18个校级科研机构,现正式启动组织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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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服务国家和广东省职业教育发展战略,主动对接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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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粤办发[2015]11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文件》的通知。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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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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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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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中德合作行动纲要:共塑创新》(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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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含:物联网芯片与系统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智慧物联网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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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创新强校”科研机构建设按以下思路进行:
1. 跨学科、跨二级部门联合组建机构,优先支持有政策、有需求、能落地、有基础、有团队、有学科支撑,并能整合到社会或市场资源的机构。成果按贡献比例归属各相关二级部门;
2. 原有科研团队(平台)的成员整合在相应的研究机构内,不重复资助;
3. 建设周期暂定为三年,学院资助的经费与该机构到校科研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3;
5. 推选出的负责人填报科研机构的申报表,科研机构的建设架构和内容可参考《科研机构建设架构参考模板》(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