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夏日来临,高温天气,空调使用给大家带来清凉、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但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如果空调使用不当,也将对大家的身体健康带来卫生安全隐患。根据《广州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第四版)有关要求,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场所加强通风、规范使用空调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空调使用场所

本温馨提示所指空调使用场所包括学校各类办公场所、会议室、宿舍、食堂、课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电梯间、交通车等场地、场所。

二、自然通风

    首选自然通风,每天至少开窗2次,每次30分钟以上。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必须采用机械通风换气,不能通风的室内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入。

    三、机械通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必须满足运行和管理要求,并应及时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查、换气、清洗和消毒。

(一)运行要求

1.空调是局部空调(分体空调、窗式空调、移动空调等),没有新风和回风系统的,但教室有窗户的可以开空调,开空调时适当打开门窗,开启排气扇,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开窗通风3次,保持自然通风不少于3小时。

2.当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当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3.当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应当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禁止从机房、楼道和天棚吊顶内取风;(2)保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3)对于大且深的房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室内区域的通风换气;(4)各房间加强通风;(5)新风系统宜全天运行。

4.当空调通风系统为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类似于家庭分体式空调),应当开门或开窗,加强空气流通。

(二)管理要求

1.新风采气口及其周围环境必须清洁,确保新风不被污染。

2.对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场所,不论空调系统使用运行与否,均应当保证室内全面通风换气;每天上课前和下课后30-60min,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持运行,以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3.人员密集的场所应当通过开门或开窗的方式增加通风量,同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和个人健康监测。

4.非空调校车的窗户应尽量打开。保持车内良好的通风状态。密封的有空调的校车可调节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及空调新风装置,以增加空气流通。

5.建议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的加湿功能。

6.当场所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

(1)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

  (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型、供风范围等情况不清楚。

7.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当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在疫情流行期间,应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8.非特殊场所的空调温度设定应不低于26℃,人员全部离开时,必须关掉空调开关。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