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0〕692 号),2021年第八届广东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广东专利奖授奖实行限额制,广东专利金奖数量不超过20项,广东专利银奖不超过40项,广东专利优秀奖不超过60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同类别奖项的70%;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专利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
申报专利要求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
各申报单位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发明实用新型项目按照国际专利分类法(IPC分类)分为机械、光电、材料、电学、通信、化学及医药7个专业组,外观设计单独设组。
2.申报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候选人;申报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已实施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申报人未获得过广东杰出发明人(广东发明人)奖。
三、推荐途径
1.申报广东专利奖的,我校不具备推荐资格,具体推荐途径见附件中申报指南中申报与推荐栏。另外根据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我校可推荐项目到教育厅,通过教育厅推荐。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包括通过教育厅推荐和获得教育厅以外的推荐途径),均需向科研处申请备案,并联系科研处获取相关申报系统账号进行填写。
2.申报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发明人有5年以上技术创新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技术创新工作一线,作为第一发明人的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可以自荐广东杰出发明人。
3. 获得第一、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50强的广东省内项目,其核心专利可由各地市市场监管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组织与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1年1月12日(周二)按以下附件3表格填好相关内容后发到科研处邮箱(kyc123456@gpnu.edu.cn)进行报名登记,逾期学校将不予推荐申报。
根据要求,各申报单位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如果拟申报项目同一技术领域超过2项,申报人需将申报书初稿及相关附件材料于2021年1月22日(周一)前交至学校科研处(办公室610),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评审。符合申报要求并取得学校推荐资格的项目于2021年2月17日(周三)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申报杰出发明人奖的于2021年2月17日(周三)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振兴、王瑞
电子邮箱: kyc123456@gpnu.edu.cn
联系方式:13312897683,020-38257683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附件2:第八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
附件3:拟申报2021年第八届广东专利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