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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如下,有关采购请按此通知的规定执行并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38256662(设备供应科)
附件:《关于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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