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师工〔2021〕3号

各分工会:

现将《关于转发推荐评选2021 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有关文件的通知》(粤教工〔2021〕5号)《关于转发推荐评选 202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有关文件的通知》(粤教工〔2021〕6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评选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2021年省直教育系统推荐给全国总工会表彰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科教人员)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常规表彰名额各有1 个;推荐给省总工会表彰的省五一劳动奖章表彰名额有6 个、省五一劳动奖状表彰名额有7 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竞赛表彰名额推荐对象要有省五一劳动奖及以上的省级荣誉基础。

各分工会最多可向学校工会推荐全国及省劳动奖表彰层次中的候选对象各1个。

二、推荐评选要求

1、各分工会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切实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2、各分工会可结合文件精神,对照相关条件,多方征求意见,面向本分工会做好酝酿推荐工作。各单位所推荐的候选对象须征求被推荐对象的意见,经所在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工会将根据各分工会推荐情况,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候选对象,并按有关要求最终确定学校上报候选对象。

3、各分工会于2月26日(周五)上午11:30前将经工会主席签名和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确认的推荐对象初审汇总表(见附件2-5)以及500字以内简要事迹材料(模板见附件6)纸质版报学校工会,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gjsgh@gpnu.edu.cn。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38256615

 

学校工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