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推荐“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的函》(民办〔2015〕227号)要求,现将我校“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中青年专 家”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 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建言献策;
2.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 主要从事民族问题研究工作(学科不限),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发表有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
1. 个人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填写《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A4双面打印)。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各二级单位。
3. 各单位于2015年11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交到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2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dinrsc@163.com。
在支持周期内(一个支持周期为3年,本次支持周期为2016-2018年),国家民委将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入选专家开展研究工作。主要包 括:
4. 支持参与重要调研活动,所撰写调研报告参与“全国民族工作优秀调研报告”的评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