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 学生放假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16日,教师放假时间为1月9日至2月16日,2月17日(星期五)回校报到(注册),2月20日(星期一)开始上课。
2. 机关干部、职工(含各校区、教学教辅单位办公室人员)1月7、8日(星期六、星期日)照常上班,放假时间为1月9日至2月16日,2月17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3. 学生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后勤处、河源校区管委会以及各二级学院等单位要做好学生离校返乡和留校学生日常服务管理等工作。教职员工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和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的前提下,可自行妥善安排寒假工作生活。
二、放假值班安排
1.学校值班安排。放假期间,每天安排一名校领导和一名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带班值班,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到校到岗值班。带班和值班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遇到重特大突发事件或各类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2.二级单位值班安排。放假期间,各单位实行“1+1”值班制度,每天至少安排1名党政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值班,同时配合所在校区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期间不能离开广州,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有工作需要和突发事件,应及时返校到岗处理,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各二级单位于1月5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提交本单位《2023年寒假值班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b@gpnu.edu.cn,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送交东校区行政楼407室校长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谭伟坚(38256601)。
3.学校公章值班。寒假期间,学校行政公章的使用时间为每周一、三(1月21—27日除外),下午2:30—5:00,公章值班人员另行安排。党委公章的使用时间为每周二、四上午9:00-12:00。
4.假期需加班工作的,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并将加班计划(含姓名、加班时间、加班事由)于1月5日(星期四)前送人事处审批。
三、放假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履行外出报备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广师党委〔2015〕100号)要求,履行外出报备手续。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同时外出,若离开广州,需提前通过OA系统进行报备,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各单位中层副职及以下人员离开广州需向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备同意后方可外出,且需做好备案。
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持续做好校园安全等工作,强化服务保障,认真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服务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秩序平稳有序。
3.认真谋划春季开学工作。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及各二级学院等单位要结合学校与各单位实际,全面科学谋划春季学期工作,为师生返校做好充分准备。
附件:2023年寒假值班表
校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