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可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科(专业)上设置省级人才项目岗位,并面向校内外进行招聘。岗位设置向集成电路(芯片)、基础学科、生命科学、海洋科技、空天科技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等重点领域倾斜。

一、设岗条件

(一)原则上在二级以上学科设置。同一学校已设岗的学科,其涵盖的下一级学科均不再设岗。学科名称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目录中未涵盖的,可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最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或教育部公布的高校自设二级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名单。

(二)申报设岗的学科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以上的重点学科。

2.学科内已设立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教学科研创新平台。

3.国家和我省急需或紧缺的新兴交叉学科。

二、材料报送和工作安排

(一)4月13日前,符合设岗条件的二级单位,可填写《省级人才项目设岗学科基本情况表》(附件),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数据信息准确。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srsk@gpnu.edu.cn。

(二)学校根据各学科实际情况,设置岗位,面向校内外招聘。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38256619

人事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