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采购管理,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招投标管理中心联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基建处、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招标采购领域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组织开展招标采购领域自查自纠,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聚焦制度漏洞、程序违规、利益输送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内控机制建设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确保招标采购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二、自查范围与方式

(一)自查范围

1、时间范围:2021年以来所有招标采购项目(含各类使用了财政资金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含已完结及进行中的项目)。

2、项目类型:

(1)货物类:教学科研设备、办公家具、信息化设备及软件等;

(2)服务类:物业服务、安保服务、法律咨询、系统维护等;

(3)工程类:各类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修及修缮工程。

(二)自查重点:招标采购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利益输送、获取不当牟利。

1、制度建设:采购制度是否健全;内控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存在与法律法规冲突的条款。

2、需求与立项:采购需求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倾向性技术参数;立项是否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有无先采购后补手续现象;有否通过抬高价格、指定品牌等方式进行利益输送

3、采购程序是否规避招标(如拆分项目、化整为零);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定标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

4、合同管理有无签订“阴阳合同”;资金支付是否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执行过程有否转包、违法分包

5、验收管理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商务条款逐项验收

(三)自查方式:各单位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能自行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整改的,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申请,提交招投标管理中心,招投标管理中心会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基建处、网络信息中心研判后进行整改。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动员

各单位组织召开本单位招标采购领域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传达本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开展自查

1、全面梳理:各单位对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标采购领域自查问题清单》(附件1),逐项核查2021年以来的招标采购档案(含立项材料、用户需求、合同等)。

2、问题填报:各单位对本单位招标采购领域自查情况进行汇总,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标采购领域自查问题情况表》,列明问题类型、具体表现、整改措施及负责人。

3、各单位于11月24日前,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标采购领域问题情况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报送至招投标管理中心(东校区第一教学楼1102、11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tb@gpn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8256121、38265553。 



招投标管理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基建处、网络信息中心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