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采购管理,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招投标管理中心联合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基建处、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招标采购领域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组织开展招标采购领域自查自纠,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聚焦制度漏洞、程序违规、利益输送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内控机制建设,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确保招标采购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二、自查范围与方式
(一)自查范围
1、时间范围:自2021年以来所有招标采购项目(含各类使用了财政资金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含已完结及进行中的项目)。
2、项目类型:
(1)货物类:教学科研设备、办公家具、信息化设备及软件等;
(2)服务类:物业服务、安保服务、法律咨询、系统维护等;
(3)工程类:各类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修及修缮工程。
(二)自查重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利益输送、获取不当牟利。
1、制度建设:采购制度是否健全;内控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存在与法律法规冲突的条款。
2、需求与立项:采购需求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倾向性技术参数;立项是否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有无先采购后补手续现象;有否通过抬高价格、指定品牌等方式进行利益输送。
3、采购程序:是否规避招标(如拆分项目、化整为零);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定标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
4、合同管理:有无签订“阴阳合同”;资金支付是否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执行过程有否转包、违法分包。
5、验收管理: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商务条款逐项验收。
(三)自查方式:各单位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能自行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整改的,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申请,提交招投标管理中心,招投标管理中心会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基建处、网络信息中心研判后进行整改。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动员
各单位组织召开本单位招标采购领域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传达本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开展自查
1、全面梳理:各单位对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标采购领域自查问题清单》(附件1),逐项核查2021年以来的招标采购档案(含立项材料、用户需求、合同等)。
2、问题填报:各单位对本单位招标采购领域自查情况进行汇总,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标采购领域自查问题情况表》,列明问题类型、具体表现、整改措施及负责人。
3、各单位于11月24日前,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标采购领域问题情况表》(附件2)纸质盖章版报送至招投标管理中心(东校区第一教学楼1102、11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tb@gpn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8256121、38265553。
招投标管理中心、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基建处、网络信息中心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