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非新生学年电子学籍注册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核对学籍信息(相关信息出于个人信息保密的原则,另发至各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现就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注册流程:

(一)请各培养单位下载核对信息表后,让学生本人在“签名”栏进行确认(非全日制可进行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确认),于10111200前将确认表及学籍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公章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一教1107)

(二)如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需要变更的需填写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及按照附件2的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休(复)学的同学提供休(复)学申请表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41号令和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各学院务必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规范有序做好研究生学年学籍注册工作,确保学年注册工作准确无误。

联系人:田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7203

附件:

1.2022年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汇总表

2.研究生学籍信息勘误及变更流程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2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