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 德 博 学 · 唯 实 求 新
各培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关于公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冲补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广师大〔2023〕66号)及学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有组织项目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所有建设项目须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申报表》、签订《承诺书》。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创新强校工程”“冲补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师大〔2021〕340号)(附件1),填写《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申报表》、签订《承诺书》并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审核无误后统一将本学院老师的项目建设《资金预算表申报表》《承诺书》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一份)于2023年5月12日前报送研究生院(东校区第一教学楼1107室),电子版以“培养单位+2023年‘冲补强’资金预算”命名,发至gsypyk@gpnu.edu.cn。
联系人:娄老师 田老师 38257203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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