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现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凡是立项时间超过一年且未达到结题时间的省校级项目(详见附件1),须进行中期检查(研究周期为一年的项目只需参加结题验收)。

(二)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申报书的实施进度,如实填写对应的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成果复印件。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本学院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学校将视情况组织专家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三)材料提交

请需要参加中期检查的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6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成果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后将项目负责人的中期检查报告(一份)、中期检查合格名单于11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备案,电子文档发送至gsypyk@gpnu.edu.cn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凡是达到(超过)结题时间的省校级项目(附件3),应进行结题验收。其他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可提前进行结题验收。

(二)验收方式

项目成果验收按照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类”项目参考“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对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立项时的建设计划和目标要求,如实填写对应的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4)。学校拟于11月下旬统一组织召开结题验收会。

(三)材料提交

1.请需要参加结题验收的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验收报告、成果复印件交至各培养单位汇总,各培养单位收齐后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书面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一教1107),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gsypyk@gpnu.edu.cn。

2.成果复印件。将成果复印件进行编目,如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教学软件、论文、著作、电子课件、论坛总结、相关图片等,列出目录清单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成果原件由项目负责人自留备查。

3.延期结题。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将延期结题报告(附件5)交至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于11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一教1107),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gsypyk@gpnu.edu.cn。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本次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

联系人:田老师、娄老师,联系电话:38257203。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