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征集专家库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原则,面向广东省内(以单位注册地址为判断标准)以及部分省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公开征集专家。其中,省外专家由省自然资源厅定向邀请征集。

二、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推荐人选应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科学、客观、公正、高效、廉洁地履行职责,在所从事专业技术领域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技术标准及规范,熟悉相关行业国内外情况及动态;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外出踏勘和评审工作(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不受此条件限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

(二)专家类型。海洋规划与经济发展专家库专家类型主要有:

1.海洋经济发展类。熟悉海洋产业发展,在有关海洋新兴产业领域(如海上风电、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等)有深入研究,了解海洋科技创新发展动态;熟悉海洋调查监测、海洋防灾减灾、海陆协同发展、海洋创新平台建设等海洋公共服务领域;在海洋经济运行监测、统计核算、调查评估、规划编制等领域有丰富实践经验,且有较高水平代表作。

2.海洋保护与利用类。熟悉海岸带综合管理,掌握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海域海岛规划、海洋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等编制规范及技术要求,熟悉涉及海岸带保护利用的海洋环境、海洋生态修复、海洋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3.财务及工程管理类。熟悉科研经费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熟悉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定;在财务及相关领域(如经济、金融、税收、资产管理等)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或具有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经济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项目管理、工程造价领域具有丰富工作经验,拥有高级项目管理师、造价工程师等资格证。

三、专家权利与职责

(一)权利。专家自愿加入和退出专家库;对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具有建议权,有权根据相关评审要求独立发表意见;应邀参加海洋规划与经济发展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取得相应报酬。

(二)职责。入库专家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或邀请,参与海洋相关规划、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统计、海洋新兴产业、海洋综合管理等重大课题研究、理论研讨、标准制定及业务培训;参与省自然资源厅海洋六大产业、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等专项资金项目调研、咨询、评审、验收等工作。

四、征集程序

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广东省海洋规划与经济发展咨询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并附学历学位、技术职称证书和主要研究成果、参与课题证明文件。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于2021年8月30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专家申请表》纸质版(A4打印一式一份)提交至产学研合作科(东校区行政楼610室)盖章,并将汇总后的申请材料扫描件、信息汇总表及专家申请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kyccxy@gpnu.edu.cn,邮件命名“学院名称+广东省海洋规划与经济发展咨询专家库”。逾期不予受理。

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审核后,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广东省海洋规划与经济发展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增补和调整。

联系人及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陈向东,020-83624507

学校:

王老师、张老师,020-38257683


附件:

1. 广东省海洋规划与经济发展咨询专家库信息汇总表

2. 广东省海洋规划与经济发展咨询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

科研处

202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