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选拔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广东省教育厅和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有关文件通知精神,为了遵循促进教改、启迪智慧、强化能力、提高素质的大赛宗旨,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创意灵感,促进我院新闻传播、广告、艺术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的改革,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广东赛区及全国大赛,经研究决定,我校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我校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类别及要求:

参赛类别共分为平面广告类、影视广告类、微电影广告类、广播广告类、动画广告类、广告策划案、企业公益广告类、综合创业类等。

参赛作品必须统一按照大广赛组委会指定的命题和统一规定(请登录:http://www.sun-ada.net或参阅全国大赛组委会印制的《参赛手册》)进行创作。

三、参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须填写报名表一式2份(附后),一份贴在作品背面,一份上交学校。要求打印,表中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涂改。报名表须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2.作品展示部分不得出现院系、姓名或其他特殊记号。

3.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人数要求:平面广告不超过2人,动画广告、广播广告不超过3人,影视广告、微电影广告、广告策划案不超过5人;并在报名表创意小组名单和报名签字一栏中按第一、二、三、四、五作者的顺序填写。每件作品的指导老师,平面类作品不得超过1人,其他类别作品不得超过2人。

4.每个学生(创意小组)上交的参赛作品同一类别、同一选题的只限1件。

5.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奖励

本次竞赛奖项依据参赛作品数量,学校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一等奖的作品经修改与完善后选送参加第六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广东赛区竞赛。

七、竞赛作品制作费用自理。

八、截稿时间

截稿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竞赛作品由各二级学院汇总, 平面广告类、动画广告类、企业公益广告类、综合创业类作品交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二教十楼1008室),不接受个人投稿,联系人:何懿娴,电话:38256712。影视广告类、微电影广告类、广播广告类、广告策划案作品交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验楼一楼半),不接受个人投稿。联系人:张琳,联系电话:38256457。

九、本次选拔赛由教务处主办,美术学院、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承办。希望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推荐优秀作品参赛。

教务处 美术学院 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